內地人權組織理事長秦永敏 被控顛覆國家政權判囚13年
發布時間: 2018/07/11 15:15
最後更新: 2018/07/11 15:55
內地異見人士、民間組織「中國人權觀察」理事長秦永敏,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,今日在湖北武漢一審宣判,監禁13年。
法院稱,秦永敏撰文、利用境外媒體等,宣揚顛覆國家政權思想,並提出方法,又成立非法組織募集相關活動經費,且是累犯,應從重處罰。
法新社引述秦永敏一名代表律師稱,他對判權感到憤怒和絕望,肯定會上訴。報道稱,中國對秦永敏的判決,可能是中國15年來對「顛覆」罪名最嚴厲的判決。
成立非法組織 推翻社會主義制度
湖北武漢市中級法院網站顯示,秦永敏案件今日在該院一審公開宣判,公告只有宣判結果,未有提及案情和判決理由。
中新社報道,法院審理查明,秦永敏曾因犯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刑罰,2010年刑滿釋放後,出於對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的不滿,繼續從事顛覆國家政權的活動,通過撰寫文章、出版書籍,及利用互聯網、境外媒體等方式,宣揚其顛覆國家政權思想,提出顛覆國家政權的目標、策略、方法。
法院指出,為達到顛覆國家政權的目的,秦永敏物色組織成員、草擬組織章程、確立組織結構,成立以其為首的非法組織,並通過收取會費、發動捐款、接受資助等方式募集經費,用於開展顛覆國家政權的活動。
法院認為,秦永敏以顛覆中國憲法確立的國家基本制度為目的,成立非法組織,組織、策劃、實施顛覆國家政權、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,已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,是首要分子,且屬累犯,應當從重處罰。判處秦永敏有期徒刑13年,剝奪政治權利3年。
曾撰文聲援劉曉波、李旺陽
64歲的秦永敏,長期關注中國人權問題,1998年在武漢創辦「中國人權觀察」通訊,又曾撰文聲援已故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、民運人士李旺陽等。秦永敏多次因為參與人權工作被捕,有報道指出,秦永敏從1970年到2012年曾被拘捕、拘禁39次,累計入獄22年,被指是中國坐牢時間最長政治犯之一。
據了解,2015年1月公安以「最近寫文章太多和接受外媒採訪」為由,行政拘留秦永敏10日。同年,秦永敏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,之後一直關押在武漢第二看守所,至2016年6月被正式起訴。中新社報道,鑒於案件涉及國家秘密,武漢市中級法院今年5月11日至12日,不公開開庭審理。